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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之钻井安全要求

   (一)井场
    井队生活区距井口300m以上,井口距高压线及其他永久性设施不少于75m,距民宅不少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少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土、高危性场所不少于500m。          (二)井控及复杂情况处理
    在钻井施工中应设专人坐岗观察,及时发现、控制溢流。起钻前应充分循环钻井液,排除钻井液中的油气,每起升3~5柱钻具至少应向环空和钻具内灌满一次钻井液:起钻或下钻应控制速度,防止激动压力过大造成漏失或抽吸,导致井下情况复杂化,同时记录钻井液增量,警惕溢流发生。在溢流突然发生,抢接回压阀无法实现,井喷失控的情况下,可舍弃井内钻具、工具或剪断电缆等,以达到迅速关井并控制井口的目的。
    高压天然气井、新区预探井、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应安装剪切闸板防喷器;防喷器组合宜根据压力及地层特点进行选择,节流管汇及压井管汇的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要与全井防贡器相匹配;应制定和落实井口装置、井控管汇、钻具内防喷工具、监测仪器、净化设备以及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高压天然气井的放喷管线应不少于两条.出口距井口大于75m;含硫天然气井放喷管线出口应接至距井口100m以外的安全地带,固定牢靠,排放口处应安装自动点火装置。
   (三)固并
    天然气井各层套管水泥浆应返至地面,未返至地面时应采取补救措施;针对低压漏失层,深井高温、高压气层或长封固段固井等情况,应采取尾管悬挂、悬挂回接、双级注水泥、管外封隔器以及多凝水泥浆和井口蹩回压等措施,确保固井质量,对天然气井应优选防气窜水泥添加剂,防止气窜;对漏失井,应在下套管前认真堵漏,直至合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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