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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之录井、测井作业安全要求

    录井作业安全要求
    当发生井喷时,应按钻井施工单位的统一指挥,及时关闭所有录井用电,灭绝火种,并妥善保管资料;遇中途测试、泡油解卡、爆炸切割、打捞套铣等特殊作业,应严格遵守钻井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和应急措施;在新探区、新层系及已知含硫化氢地区录井时,应进行硫化氢监测,并配备相应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上钻台吊套管作业时,核对入井套管编号的录井人员,应远离钻台大门坡道15m以外;固井时,录井人员不应进入高压警戒区;带电检修仪器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操作时应至少有两人在场实施监护。     测井作业安全要求
    测井车接地良好,地面仪器、仪表应完好无损,电气系统不应有短路和漏电现象,电缆绝缘、电阻应达到规定要求。地滑轮应及时保养,做到灵活、好用,牢固、可靠。井口电动机齿轮啮合良好,销及齿轮轴不松旷;深度系统、张力传感器的连线绝缘、导通良好,定期按标准校准。固定地滑轮尾链应完好无损,承受拉力不低于120kN并定期检查。检查绞车链条固定处,应无开焊、脱焊;深度、张力传感器和马笼头应定期检查及保养。马笼头拉力棒应每测完10口井后更换一次,遇硫化氢应随即更换,电缆应定期做拉断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
    在测井作业中,若有井涌迹象,应按井控要求处理。遇有硫化氢气体等特殊测井作业,应制定测井方案,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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