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安全评价之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安全

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安全要求
1.起、下管柱应连续向井筒内灌入压井液,并控制起、下钻速度;对井漏地层,在起、下管柱前,应向射开井段替入暂堵剂暂堵地层。
2.起出井内管柱后,应下人部分管柱,并装好采油(气)树,严防空井井喷事故发生。
3.压井作业中,当井下循环阀打不开时,可采用连续油管压井或采用向地层挤入法压井,然后对油管射孔或切割,实现循环压井。
4.在进行油气层改造的时候,施工的最高压力不能超过油管、工具、井口等设施中允许的最小许可压力范围;若油管注入泵压高于套管承压,应下入封隔器,并在采油(气)树上安装安全阀以限定套管压力。
5.井口操作应避免金属撞击产生火花。修井机排气管道应安装火花捕捉器。对特殊井应装置地滑车,将通井机安放在距井口18 m以外的位置,进入井场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器。
6.如果发现封隔器失效,应立即终止测试,采用反循环压井。
7.如果出现环空压力升高时,应通过节流管汇及时泄压,若泄压仍不能消除环空压力的上升,应立即终止测试。
8.如果发现地面油气泄漏,视泄漏位置应及时关闭油嘴管汇、紧急切断阀或采油树生产阀门,对泄漏设备进行整改。
9.测试过程中若发现管柱自动上行,应及时关闭防喷器,环空憋压平衡管柱上行力。环空憋压不应达到井下压控测试阀的操作压力。
10.压裂、酸化、化堵
地面与井口连接管线和高压管汇应按设计要求试压合格,各部阀门应灵活、好用。井场内应设高压平衡管汇,各分支应有高压阀门控制。压裂、酸化、化堵施工所用高压泵安全销的切断压力应不超过额定的最高工作压力。设备和管线泄漏时,应停泵、泄压后检修。高压泵车配带的高压管线、弯头要按规定进行探伤、测厚检查。施工井口或高压管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进行处理。压裂作业中不许超压。压裂施工时,井口装置应用钢丝绳绷紧固定。

 

 



煤矿安全评价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
危化安全评价
危矿库安全评价
标准化验收
矿山重大危险源评估
矿山安全管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