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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简要对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运用进行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通常使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现场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半定量风险评价方法,它是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个因素指标值(L、E、C)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的。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现场作业场所,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3个:
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用L表示,取值在0.1~10范围内,共分7个等级,发生事故可能性越大取值越大,具体取值标准见表1。
表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2、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用E表示,取值在0.5~10范围内,共分6个等级,作业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长、次数越多取值越大,具体取值标准见表2。
   表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3
 每周一次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用C表示,取值在1~100范围内,共分6个等级,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越多、经济损失越重取值越大,具体取值标准见表3。
表3   发生事故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在对作业场所进行实际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对L、E、C予以评分,其乘积结果就是作业条件危险程度,用D表示,共分5个等级,乘积越大危险程度越大,具体分级见表4。
    表4   危险等级划分(D=L×E×C)
危险性分值(D)
 危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危险性分值在20以下的环境属低危险性,一般可以被人们接受。例如工人在较平坦场地搬运砖块,可能会发生行走跌倒、砖块散落伤人的事件,这样的事件一般是发生在个别人身上,即便受伤可能只是破皮流血应该是可以承受的。
当危险性分值在20~70时,则需要加以注意。例如工人高处作业(地面比较松软或高度在3米以下)不系挂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一旦坠落其伤害会比较严重,这是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当危险性分值在70~160时,则表示显著危险,需要加以高度注意和整改。例如工人使用电动机具,其绝缘损坏、没有接地接零保护,一旦发生触电可能会造成致残或死亡;再如工人在接触网上悬空作业,不系挂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一旦坠落也会造成非死即残的严重后果。这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当危险性分值在160~320时,则表示高度危险,可能会造成数人死伤的严重后果,需要立即整改。例如既有线施工防护不到位、断电后不设置接地、整队人员横越线路联系确认不到位等,这些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数人伤亡事故,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必须立即整改。当危险性分值大于320时,则表示极其危险,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极其严重的后果。例如暗挖隧道(昆明枢纽项目存在)在进尺、注浆及支护等方面存在问题,一旦出现坍塌事故,将是十分严重的。再如明挖隧道出现滑坡,事故的严重性也将是十分严重的。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具有比较简便、便于掌握、操作性强、评价效果比较明确等诸多优点,危险程度的级别划分也比较清楚,是一种比较好的安全评价方法。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一方法,加强对项目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制定有效措施,严格现场监控,一定会对安全工作会起到很好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但是,如同其它事物一样,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在实际运用中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它是局部评价,故不能普遍适用。我们要认真解剖这一方法,力求正确认识和更好的运用这一方法。
一是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一种半量化方法,需要丰富的现场经验选定有关数值,划定危险程度等级,决不能凭空臆想,否则铸成大错。因此在实际运用中,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全面熟悉工艺步骤及安全要求,广泛听取工班、专业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意见,这样才能选定准确的数值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准确的计算结果。
二是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没有考虑现场之外的因素,具体的说就是“管理因素”。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四类,分别是“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比如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落实、操作规程不规范、事故应急预案及响应缺陷、培训制度不完善、其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等,这些都将严重影响安全问题,安全工作的实践也证明了“管理因素”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进行安全风险的评价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
三是没有提出不同企业适用不同的标准。各个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对事故的理解和容忍程度是不一样的,上级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比如一个纺织厂和一个煤矿,对事故的理解和容忍程度就是不一样,其安全目标也有很大差距。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提出的是安全评价的一般性理论,所以我们要结合项目实际,坚持安全管理“零容忍”的原则,从严控制有关数据。
四是没有提出持续改进的思想。随着国家安全管理力度加大,整个社会的安全观也在进步,企业的安全管理也在进步。我们应在不同时期根据安全管理水平,确定风险级别的限界值,修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以符合持续改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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