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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作假将被撤销资格

      从市安监局获悉,自本月起,本市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实施“三同时”的建设项目,最高将被罚款5万元;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最高将遭违法收入5倍的罚款。
      市安监局副局长蔡淑敏说,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最常见的消防栓就是重要的安全设施之一。”
      蔡淑敏表示,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安监部门审查同意就擅自开工的、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投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将遭到最高5万元的罚款。
      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将与生产经营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被撤销相应资格。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的,将遭最高5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将遭最高2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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