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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煤矿 安全 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月份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对安全隐患、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的安全管理,逐步提高矿、科、队安全自主管理意识和管理素质,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程度,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可知、可防、可控、可治的状态,决定在一缘煤业基层队组、专业系统及矿井三级范围内开展安全评估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相关行业的标准、规范,同时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一缘煤业安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一、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评价领导组和专业评价组:

1、安全评价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及副总工

成员:各业务科室科长、各生产、辅助队组队长

2、安全管理专业组:

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工

成员:安监科科长、副科长、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安监科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3、采掘专业组:

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工

成员:生产科、运输科科长、副科长、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生产科、运输科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4、一通三防专业组:

组长:通防副总经理

副组长:通风副总工

成员:通风科、抽采科、防突科科长、副科长、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通风科、抽采科、防突科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5、机运专业组:

组长:机电副总经理

副组长:机电副总工

成员:机电科、电力科、科长、副科长、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机电科、电力科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6、地测防治水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测副总工

成员:地测科、总工办、科长(主任)、副科长(主任)、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地测科、总工办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评价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刘建军。电话:8028

二、指导思路

根据2013年9月29日集团公司安全视频会议精神通知。各矿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价,并向形成评价矿报告,通过开展矿井系统安全评价,客观反映矿井各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使各专业科室、生产服务队组,明白自身存在的不足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同时为矿井加强对科、队的分类指导和重点监控提供依据,从而达到促进科、队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科、队自治能力,保障矿井安全程度的目的。

三、成员职责分工

认真落实“队组管面、科室管专业、分管理领导管系统的,点、线、面”三级安全评价体系,突出部门、系统管理,狠抓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安全管理,分工如下:

(一)总经理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本系统安全评估评价落实,队组对作业地点、工作面的安全评价、科室对分管专业的安全评价,矿分管领导对分管系统的安全评价,安监科在小组领导下负责各级评估评价的考核工作。

(二)通风、抽采、防突科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估评价通风队、抽放队、打钻队的安全评价把关审核,负责每月对“一通三防”系统进行评估。

(三)生产科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价及综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综掘三队、炮掘一队、炮掘二队的安全评价把关审核,负责对“采煤”、“掘进”两大系统进行评估。

(四)、运输科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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