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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安全评价师”职业名称为“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

在2015版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对“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标准有所调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证书和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其证书在发证机关(印)处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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