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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的公正性

    评价结论是评价项目的决策依据、设计依据、能否安全运行的依据,也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依据。因此,对于安全评价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客观和公正。既要防止受评价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又要排除外界因素的干扰,避免出现不合理、不公正。评价的正确与否直接涉及到被评价项目能否安全运行;涉及到国家财产和声誉会不会受到破坏和影响;涉及到被评价单位的财产会否受到损失,生产能否正常进行;涉及到周围单位及居民会否受到影响;涉及到被评价单位职工乃至周围居民的安全和健康。因此,评价单位和评价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公正的评价。安全评价有时会涉及到一些部门、集团、个人的某些利益。因此,在评价时,必须以国家和劳动者的总体利益为重,要充分考虑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要依据有关标准法规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建议。评价结论和建议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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