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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与不安全是相对的概念。如果把安全描述为平静、正常、没有事故,那么,发生了事故一定是不安全的。事故总是要构成人体伤害或造成财产损失的。虽然,人们并不希望发生任何事故,但是,事故却总是在人们对危险因素控制不力时而突然发生。
    从事施工过程中,随时随地都会遇到、接触多方面的危险因素。一旦对危险因素失控,必将导致事故。因此,探求事故成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人在施工作业中,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必然是不安全行为。人出现一次不安全行为,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造成伤害。然而不安全行为,一定会导致事故。
    人在自身因素基础上,处理环境因素的刺激程度,是决定人的行为性质的关键。人能够正确的执行决策所确定的行为,对造成良好的施工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然而人的失误将造成施工的不安全。人的失误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一、人失误具有与人能力的可比性
    工作环境可诱发人失误,以及反映高岗位人员职责缺陷等特性。由于人失误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施工中凭直觉、靠侥幸是不能长期成功维持安全生产的。当编制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时,若侧重考虑生产和产品条件,忽视人的能力与水平,则有促使发生人失误的可能。
   二、人失误的类型
    在各种性质、类型的施工作业中,从事施工作业的各类操作人员,都可能发生人失误。而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则能导致人失误而发生事故。可以认为,事故也是人失误直接导致的结果。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起因所引发的人失误不属于同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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