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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重点

   一、安全管理现状的评价重点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重点首先在于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的评价。安全管理现状评价重点包括如下方面:
  1、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涉及安全责任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值班保卫制度、职工劳动防护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工序安全操作制度、用电用火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机械设备保养管理制度、成品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避雷设施管理制度等。评价检查时,不仅要检查制度是否完备,更重要的是检查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必要时,还需要结合具体生产场景、制度抽查有关人员。
  2、安全教育、培训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主管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工序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评价时须把检查培训记录档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3、危险岗位安全操作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危险岗位有电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岗位,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危险岗位以及仓库保管、质检、燃放、采购、销售、搬运等。这方面评价的内容主要涉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员工有无“三违”作业现象、员工劳保用品穿戴是否合格等。
  4、事故应急预案
  主要检查评价涵盖范围是否全面,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是否完善,各级救援人员行动指南是否明确,各级危险点事故应急操作是否建立并上墙,预案是否经过反复演练,修订和完善等。在预案涵盖范围方面,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预案不仅涉及火灾、爆炸等,还应涉及到可能的其他事故。在预案演练、修订和完善方面,必须要求有演练记录,在可能的情况下要有演练的录像等。演练记录内容应全面,须包括参加人员,演练内容,组织,存在的问题,总结与提高等内容。
  5、安全机构人员
  要求配备专职技安人员不低于厂职工总数的4%,且最少不得少于1名。评价时,要检查这些人员进行安全活动的记录。
  6、其他安全管理
  其他安全管理的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工作规划。企业应具备长远安全工作规划,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安全目标以及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等。年度工作目标应根据下一年度可能的情况以及本年度尚存在安全问题进行动态修订。
  (2)档案。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种资料档案,便于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应建立健全的档案有:安全教育档案、安全奖惩档案、事故、事故隐患及整改记录档案、有毒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安措项目档案、主要生产设备档案、危险点巡查记录档案、事故应急档案、各种厂房平面图纸及历年上级职能部门的各类文件档案、各种质量检测检验资料档案等。这些档案可以使评价人员对全厂过去、现在的情况有清晰的认识,并帮助评价人员解开可能存在的疑惑,从而给出客观的评价。
  (3)企业提取安措费用的情况。应针对近3年每年的安措项目,技改项目进行检查评价,必要时要查找原始单据(如发票等)。
  (4)特殊工种、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保险情况。
  (5)劳保用品发放情况。
  (6)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文件标准的要求,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有关物品的存量是否达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的程度;企业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否规范等。
    二、生产储存条件的现状评价重点
  1、外部安全距离
  检查生产区、成品库、烟火药库的A级、C级危险性建筑物与本厂住宅区边缘、村庄边缘、学校、不同规模工厂企业围墙、35kV、110kV、220kV架空输电线、铁路线、铁路线、二级及以上公路、通航的河流、城镇规划边等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内部安全距离
  检查生产区、成品库、烟火药库A级、C级危险性建筑物与其邻近建筑物、锅炉房、单建变电所、地下或半地下高位水池、厂部公办室、食堂、消防车库、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总平面及工艺布置
  检查危险品生产区、库区是否设置围墙,围墙高度、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之间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危险性建筑物周围是否种植了针叶树或竹林,危险品生产厂房的平面布置、危险品中转库的设置、生产工序之间的分建或联建、危险品运输等是否符合要求。
  4、防护屏障
  检查危险品生产区、库区A级工房、A级中转库是否需要设置屏障,需要设置的是否已经设置,屏障高度、宽度、结构、与建筑物外墙之间水平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等。
  5、危险品内部运输条件
  检查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机动车、手推车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纵坡坡度是否符合要求,主干道中心线距A级、C级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机动车的装卸位置、运输散露危险品的道路中心线距有明火或散发火星地点的距离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6、建筑结构
  检查危险品生产区、库区各危险性建筑物及其辅助用房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危险品生产区的办公室和辅助用室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各危险性建筑物的结构选型、屋盖选型、门窗设置、安全出口的数目、距离安全出口的距离等是否符合要求。
  7、工房定员定量
  检查建筑物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否符合标准,存药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危险性建筑物外墙上是否有定员定量标准、有关安全标志及警示语等。
  8、安全疏散设施
  检查安全出口的数量、布置方向、设置位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厂房内主通道的宽度,每排操作间的通道宽度、工作间内的通道宽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工房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插销的设置、建筑物外门口的台阶及坡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等。
  三、生产、储运过程的现状评价重点
  1、烟花爆竹烟火药剂原料准备
  检查烟火药的原材料是否符合有关烟火药原料质量标准并在保持期内,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进厂后是否经过化验,是否使用违禁药物等。
  2、烟花爆竹烟火药剂配制与混合
  检查烟火干法混合的设备或工具的材质是否符合要求,手工混合是否在单独工房内进行,严禁在物料库和其它操作工房进行配料。含氯酸盐等高感度药剂的配制,必须有专用工房,使用专用工具,应有防护设施。其工房、工具如需改作它用时,应重新清洗干净方可使用。湿法配制含铝或镁合金粉等烟火药剂时,应及时做好散热处理等。
  3、烟花爆竹烟火药剂压药与造粒
  检查压药与造粒工房每间定机台套数、定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机器造粒运转时,药物温升是否在操作规程范围内;烟火药造粒采用干法机械生产时,是否有防爆墙(板)隔离;手工湿法造粒时每间工房药物停滞量、湿法制成的亮珠摊开厚度、药理是否符合要求等。
  4、烟花爆竹烟火药剂药物干燥
  检查是否用明火直接烘烤药物;药物在干燥时,不得去翻动和收取,必须冷却至室温时才能入室收藏;未干燥的药物严禁堆放和入库;干燥后药物,水分含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有药产品干燥应采用日光、热风散热器、红外线或远红外线烘烤,严禁采用明火直接烘烤;含氯酸盐的成品或半成品,气温高于37℃时不得进行日光直晒;晒架以竹、木材料制成,晒架高度不小于25cm;晒场应与车间仓库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有专人看管。
  5、烟花爆竹运输
  运输时遮盖要严密,应使用汽车、板车、手推车,不宜使用三轮车,禁止使用畜力车、翻斗车和各种挂车;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应以低速行驶,机动车的速度不得超过10km/h;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磨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锹等铁质工具;烟火药装车堆码应不超过车箱高度。
  6、储存
  入库的原材料、成品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包括名称、产地、出厂日期、危险等级和重量等。无地板的仓库,地面要设置30cm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木质包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拆箱、钉箱和其它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库房内应有测温、测湿计,每天进行检查登记,做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烟火药原材料和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应灭火物质要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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